山东省福建商会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,成立于2008年8月14日。山东省福建商会目前五十多家理事单位已涉足房地产、矿产、钢铁、焦化、石化、建材、汽车配件、通讯器材、珠宝、茶叶、水产、食品加工、健身器材及金融业的银行和证券公司等20多个行业,在山东省总投资额已超过数千亿元人民币,为山东地区创造数十万就业岗位,每年上缴税额达一百多亿元,已成为促进鲁闽两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团体之一。
商会的宗旨是: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。引导企业遵纪守法,文明经营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增进福建在鲁企业间的联络与交流,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,促进山东和福建的经济互补和共同发展。
商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开展福建在鲁企业之间的联谊活动,加强团结、增进友谊,提高企业素质、交流在鲁开发建设、投资经营的经验,形成本商会内部各行业的优势互补,促进企业的合作与发展、树立福建企业在山东的良好形象。
(二)为福建在鲁企业提供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、金融、商贸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,推动福建在鲁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。
(三)协助山东省有关部门对在鲁企业进行遵纪守法、安定团结、安全生产、守法经营等方面的教育,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,加强会员自律。
(四)开展福建与山东的横向经济协作与文化交流,争取联络海内外及福建企业、个人来鲁投资,达到山东和福建经济的互补和共同发展。
(五)在本会内部开展调研、慰问、捐助活动,为会员排忧解难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(六)弘扬福建人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,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各项慈善活动,人人争做献爱心、知感恩、助残弱的慈善人士。
商会遵照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,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,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。
此页是<山东省福建商会>的介绍页面,并非官方站点,我们收集于网络只为广大网民快速查询提供帮助。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
如涉及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30日内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!点此纠错或删除此信息